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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7-09-05 15:24:53 来源: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号)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不少是共产党员。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变化、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需求,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载体,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以“管住、管活、管好”为目标,以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为重点,以“五抓五促”(抓互动联动、促有序流动,抓组织设置、促落实管理,抓学习教育、促素质提升,抓关怀服务、促发挥作用,抓载体创新、促干事创业)为抓手,按照明确责任主体、分类管理服务、多方协同配合的要求,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关爱帮扶、权益保障等工作,确保每名流动党员就近纳入党的组织,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切实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提高流动党员党性修养,永葆党的先进性。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流动党员底数。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流动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研排查,通过查档案、查地址、查联系方式,走访家属和亲戚、走访知情人、走访原居住地或原工作单位党组织、走访相关部门等方法,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确保“三个清楚”,即流动党员的数量、外出时间和联系方式清楚;职业分类、地域分布、流向单位清楚;工作生活、组织生活状况清楚。在澄清底子基础上,以基层党委为单位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和信息台帐,及时更新党员信息库,并将核查情况上报市县组织部门。

(二)理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按照“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的要求,因地制宜,理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切实把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的管理。严格落实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认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流入地党的基层组织。流入地已经建有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应及时把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动党员党组织。未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对流动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并且流入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到流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流入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也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党组织进行管理。对流入地点不固定的流动党员,党的组织关系留在原党支部,按期交纳党费,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思想、工作情况,每半年回党支部参加一次组织生活,确保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

(三)抓好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对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工作生活地点相对固定,时间在6个月以上,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按照“优化设置、方便联系、利于工作”的原则,灵活设置流动党员党组织,确保每一名流动党员都能纳入党的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一是独立组建。在流动党员活动时间、地点比较集中和固定的地方单独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二是依托组建。依托行业协会或商会、“两新”组织等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三是建立党小组。在流出党员人数较少或较分散、不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建立流动党小组,聘请工作较稳定、条件相对较好的党员担任小组长,负责党员的联络、学习资料的发放、政策的宣传等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党组织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党组织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个已建立的党组织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处议事。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配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一般从长期在外务工经商办企业的党员中产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忠诚于党、热爱党的事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确保流动党员党组织有人管事。要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指导流动党员党组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健全“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确保流动党员党组织有章理事。要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阵地建设,督促流动党员党组织加强活动场所建设,确保每一个流动党员党组织有牌子和党旗、党员活动室,有规章制度、电教设施、党员登记卡和花名册,有工作计划、学习材料、活动记录。

(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机构。县市区组织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完善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体系。基层党委要着力搭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在党群服务大厅增设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窗口,固定党务干部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流动党员的身份确认、登记造册、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等日常工作,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管理服务,协助完成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等工作任务,努力实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引导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切实保障流动党员的权利,不断提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使流动党员经常处于党组织的管理之中,做到党员流动到那里,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就跟踪到那里,以有效的服务,让更多的流动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主动向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切实发挥党员作用。从流动党员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小型、灵活、务实”的方式开展好党的活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QQ群、微信等新兴信息技术平台,开展学习交流,创新管理服务方式。要组织引导流动党员深入开展“两服务两争做”活动,即:服务家乡发展、争做招商引资宣传员。坚持做到离乡不离党组织,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时刻牢记组织重托,外出创业不忘家乡发展,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宣传推介家乡优势,主动为家乡招商引资、献计献策;服务城市建设、争做市场经济排头兵。坚持做到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自觉服从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积极服务流入地建设,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努力为城市繁荣发展做出贡献,自觉维护周口在外人员良好形象。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新途径,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着力把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好,流动党员作用发挥好。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作为重中之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县市区委组织部要牵头抓总,搞好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基层党委要具体负责联系、指导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流动党员党组织要建立例会制,流动党员党工委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会议,流动党员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级要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保障。

(二)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督促检查,实行流动党员工作情况季报告制度,每季度与流动党员党组织联系至少一次,了解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加强考核考评,把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和流动党员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评依据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给予批评问责。

(三)注重宣传带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运用组工信息网、“智慧党建”等信息平台,加大对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培育典型,加强宣传推介,打造党建工作亮点和品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流动党员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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