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周口党建网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教育 > 党纪党规 > 正文

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周口市党员干部八条禁令》的通知

时间:2017-09-04 20:40:0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

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周口市党员干部八条禁令》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强化监督问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推动《周口市党员干部八条禁令》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周口市党员干部八条禁令

一、禁止出入私人会所。

二、禁止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同学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禁止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四、禁止对办事群众作风粗暴、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超时办结。

五、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招商引资、重大外事活动经批准除外)。

六、在乡镇以上单位从事公务活动一律吃工作餐,禁止饮酒。

七、在乡镇从事公务活动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禁止饮酒。

八、禁止同城从事公务活动安排就餐。

周口党建网 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豫ICP备17037365号 技术支持:周口广播电视台

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主办 联系电话:0394-8222498